大家好,当年詹姆斯为什么被称为天选之子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综上所述,詹姆斯之所以被称为“天选之子”,是因为他拥有卓越的身体素质和天赋,以及历史级别的表现。同时,联盟环境和球队策略也间接促成了他这一称号的获得。
中锋为王的时代:当时的NBA联盟依然是以中锋为王的天下,很多球队并没有选择为得到詹姆斯而摆烂,因为中锋的统治力更为显著。摆烂收益低:摆烂意味着球票市场的惨淡,给球队老板带来损失。而且,历史上的水货状元也不在少数,所以管理层不敢轻易摆烂。
为了得到詹姆斯,各支球队竞相摆烂行,骑士为了与热火、猛龙、掘金、快船竞争煞费苦心。2003年选秀大会上,状元勒布朗终于花落骑士。里基·戴维斯老早就知道詹姆斯,他有个弟弟曾在圣玛丽高中和詹姆斯短暂做过队友,戴维斯去看过他们的比赛。
小结:想想麦迪的选秀经历,可是没有这么多球队同时为其进行摆烂,孰轻孰重怕是已经很明了。所以,选秀顺位在很大程度已经否定了题主的问题,2003年的麦迪不能单换新秀詹姆斯。 赛季表现见分晓: 麦迪的2002-2003赛季,已经是魔术队大哥级别的球队领袖,当赛季出场75场并且74场比赛全是首发。
〖壹〗、个人场外因素 在高中时期,打出全美第一表现的詹姆斯收到了众多名校的邀请,所以当时詹姆斯对于参加选秀的时间并不明确,如果为其摆烂,詹姆斯却宣布进入大学,那自然是得不偿失的,而詹姆斯在03年3月份才宣布跳过大学,将自己的天赋带入NBA的舞台,当时的时间节点也是无法允许球队为其摆烂了。
〖贰〗、其次是球员的风险性。邓肯在进入联盟的时候有两个很出名的外号,一个叫做“满级号新秀”、一个叫做“大基本功”,为啥是满级号呢?邓肯已经在NCAA打了四年球,他的身体对抗、技术、经验已经完全符合NBA级别的,所以邓肯身上失手的可能性很低,这也是这些球队敢放手一搏的原因。
〖叁〗、为何乔丹当年没有选择签下乔丹呢?首先是耐克的坚决。当时耐克这边的代言人并不是非常的出彩,而且当年阿迪达斯五虎的狙击也是非常的强大,所以耐克必须拿下詹姆斯,作为未来和阿迪对抗的资本。其次是战略上的统一。
〖肆〗、詹姆斯的绰号就是天选之子,这足以看出他的天赋有多好。他就是被老天眷顾的幸运儿,身上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篮球而生。詹姆斯高中时期就名震全美,如今更是打出了历史第一高中生的实力,天选之子确实是实至名归。
奥尼尔作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中锋,最具有统治力的球员,奥尼尔在参加选秀之时也引起了一股摆烂的浪潮。最终,奥兰多魔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用首轮第一顺位将奥尼尔收入囊中。在新秀赛季,奥尼尔场均就可以得到24分19个篮板5记盖帽的出色数据,轻松拿到了那一年的最佳新秀。
贾巴尔 天勾贾巴尔进入NBA其实很晚,22岁才登陆,不过他大学时期太过BUG了。他统治了NCAA的舞台,不仅带队完成三连冠,更是打出了88胜2负的战绩,堪称赢球机器。天勾当状元也是没悬念的事,他出道即巅峰,一巅更是长达20年。以他大学的表现和实力,半个联盟为他摆烂都不亏。
NBA选秀大会一直都是鱼腩球队翻身的重要机会,有些球队为了得到状元不惜让球队摆烂,让联盟买了想得到的装修有天勾贾巴尔、魔术师约翰逊、勒布朗詹姆斯、沙奎尔奥尼尔和蒂姆邓肯。
而为了得到詹姆斯,当时全联盟有多达11支球队进行摆烂,其中掘金和骑士整个赛季更是只赢了17场比赛。邓肯 在邓肯确定参加1997年的选秀大会后,全联盟多达一半的球队为他开启了摆烂之旅。就连凯尔特人主教练“红衣教主”奥尔巴赫也放下脸面开始摆烂,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得到邓肯。
这一位就更夸张,直接是让全联盟摆烂。摆烂就是故意输球,这可以让自己球队拿到高顺位。这样的方法不光彩,这也是无奈之举。就是这样的事,因为邓肯变得光彩了起来。为了拿下邓肯,全联盟是一起输球摆烂,谁输了球迷还会鼓掌庆祝。
邓肯是NBA这73年里,唯一让全联盟疯狂摆烂的状元秀,他的价值用19年完全体现出来。邓肯在马刺19年,为球队带来了5个总冠军,自己有3次FMVP。他稳定的发挥和强大带队能力,也让他2次获得MVP。虽然邓肯没有DPOY,篮板王,盖帽王,但是没人敢质疑他能力。
邓肯可是让全联盟疯狂摆烂过,他的出现真的像是救世主一般。邓肯作为内线,不管是臂展,低位技术,意识等等,那都是无可挑剔,他的选秀报告就已经是满级属性。事实证明为邓肯疯狂太值得,19年为马刺夺5冠,这就是邓肯实力所在。
从多个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摆烂的人都有什么特征心态消极摆烂的人通常心态消极,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无能为力,无论做什么都会失败。他们容易放弃,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且很容易感到沮丧和焦虑。这种心态会影响他们在生活中的表现,使得他们没有进步和发展。
拒绝躺平,让青春在汗水中闪光。每一份付出,都会有相应的回报。只有不断挑战自我,才能突破极限。信念是力量的源泉,坚持信念才能成功。不要害怕孤独,孤独是成长的必经之路。拒绝躺平,用勇气铸就辉煌人生。青春是奋斗的资本,让我们珍惜这段时光。勇敢追梦,让梦想成为现实的桥梁。
在联盟中,整个职业生涯只效力一支球队,是少数人做到的事情,比如科比、吉诺比利、诺维斯基等等,乔丹、奥尼尔、韦德都未做到过。作为现役统治力和影响力最强的球员詹姆斯,他职业生涯三次换队,每一次都影响了联盟格局,每一次离队,母队都怎么样呢?2010年7月9日,詹姆斯宣布加入热火队,热火组成了詹姆斯、韦德、波什三巨头。
一个是为了冲击总冠军,一个是为了赢得未来。
合同情况:2010年7月,詹姆斯的合同到期,作为母队的骑士拥有优先续约权。薪资优势:骑士队可以为詹姆斯提供的合同总额为33亿美元,而其他球队最多只能提供02亿美元。此外,如果詹姆斯跟骑士签约,他的工资会以每年5%的比例上涨,而其他球队给他的工资上涨幅度只有每年8%。
如果不用先签后换,球员的母队就会白白失去他们的自由球员;通过先签后换,球队可以换来球员或选秀权。对于球员来说,先签后换可以给球员(与直接签约相比)更高的年薪。这是因为球员本队可以用拉里伯德条款(前提是该球员满足拉里伯德条款的要求)来续签球员,续签的工资可以高于别的球队能够支付的顶薪。
年,全联盟最大牌的自由球员詹姆斯宣布离开他的母队,通过先签后换的方式来到了南海岸,和远道而来的波什以及迈阿密的主人韦德一起组成了联盟最豪华的三巨头。这个震惊联盟的组合在之后的4年中没有任何一年缺席总决赛,并且拿下了两座总冠军。在13和14两年,总决赛都上演了热刺大战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