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置第二裁判员的位置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比赛场地外面,记录台前面的5 m左右的地带中工作。
篮球裁判规则:裁判员应是一名主裁判员和一名副裁判员。他们应得到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如到场)的协助。此外,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或国家联合会有权运用3人裁判制,即一名主裁判员,两名副裁判员。
犯规:每个球员不得在比赛中犯规超过5次,第五次犯规后就被判罚出场。此外,一方的球队一局内累计犯规数量达到4次后,对手可以在接下来的罚球线上的投篮中获得额外的罚球机会。
垂直原则。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的上方空间。
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违反本条规则即为违例。若球被对手触及,而原控球队仍持有控球权时,不得重新计算24秒。24秒计时器必须停止,但不得重新设定,当 (1)球出界由原控球队的球员发界外球。(2)职员终止比赛以保护控球队受伤的球员。
(规则修改:原控球活球现修改为控制活球) 12 一旦出现下列情况就停止和复位到24秒钟并不显示影像: ·裁判员因犯规、跳球或违例而鸣哨,但因球出界判给先前控制球的球队掷球入界时除外。 ·投篮球进入球篮。
答:为检查、挑选比赛球,主队有责任为裁判员提供至少 2 个使用过的球。如果主裁判员认为主队提供的适当使用过的球是不合用的,应选择*质量的合用的球。46-2 比赛中,发生规则中未明确涉及的事件。